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资料图)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3,625,165.42 元,依据《公司
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650,000.00 元,2022 年度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为 297,975,165.42 元,加上上次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
润 672,849,267.24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70,824,432.66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
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含税),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为 49.55%。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
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
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
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对
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预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
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
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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