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广州对国外入境人员实施“14+7+7”防疫隔离措施
中新社广州11月15日电 (王华 孙义华)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5日晚发布《通告》,对所有从国外入境人员(目的地为广州市)实施“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的防疫隔离措施。
根据该份《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加强措施“外防输入”,强化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点对点无缝衔接。对所有从国外入境人员(目的地为广州市的)实施“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解除隔离后在入境第23天、28天凭解除隔离证明在医院免费核酸检测。
同时“内防反弹”,对内地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本土阳性个案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7天、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对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在机场、火车站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应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通告》还要求,市民接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
《通告》呼吁公众近期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地区,如与已经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公布行程有交集,或近期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必须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或小区、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此外,该市还加强重点场所和交通出行防疫,非(健康码)“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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